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党的基本民族理论政策,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创造性地丰富了这条道路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丰富和发展,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保障。必须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新时代就是确保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政令畅通。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四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因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定力。
坚持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是新中国立国之根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守住这个源头就是守住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而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加强民族团结,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力量。既重视物质力量又重视精神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两种力量,一种是物质力量,一种是精神力量。在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题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是把意识形态安全放在了政治安全中重点论述的。可以说,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辨别大是大非的能力,保持清醒头脑,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事关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政治安全。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就是要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坚持依法治国,是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首先是“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其次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把有关民族工作的法治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有关矛盾纠纷。第三是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有关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也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
(本文转发自《中国统一战线》杂志,作者为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主任、上海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理事 蒋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