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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知识连载
2017-06-22 10:17   审核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标志着统一战线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要求,也为帮助广大党政干部、统战干部、人民群众系统学习统一战线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内容,校党委统战部推出统战知识连载。

1、什么是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表明: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2、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3、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4、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1)民主党派成员;  

(2)无党派人士;  

(3)党外知识分子;  

(4)少数民族人士;  

(5)宗教界人士;  

(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7)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8)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9)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11)华侨、归侨及侨眷;  

(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5、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机构如何设置?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6、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2)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 制定,督查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 工作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3)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4)加大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5)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6)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建设的要求;  

(7)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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